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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
【保留、休、復、退學】
 Q1保留入學如何辦理?
 Q2休學應如何辦理?可休學多久?可否退費? 休復學後可否提前復學?
 Q3休學後復學應如何辦理?
 Q4退學如何辦理?
【學生證補發】
 Q5學生證遺失,如何辦理補發?
【學籍資料更改】
 Q6更改學籍資料,如何辦理?
【延修生相關問題】
 Q7延修生有無2/3或1/2退學之限制?
 Q8 延長修業年限之大學部學生,應繳納多少費用?
【成績等相關文件申請】
 Q9學生申請中文/英文學期或歷年成績單要到那辦理?何時可拿到成績單?
 Q10在校生申請在學證明如何辦理?
 Q11中文學位證書更名或遺失該如何辦理補發?
【申辦抵免學分】
 Q12抵免學分如何辦理?
【轉系、輔系、雙主修、學程申請】
 Q13轉系之申請條件及相關事宜?
 Q14輔系之申請條件為何、中途如何辦理放棄、如何辦理延長修業?
 Q15雙主修之申請條件為何、中途如何辦理放棄、如何辦理延長修業?
 Q16學程之申請如何辦理?
【研究生最遲離校時限】
 Q17研究所學生離校手續最遲須於何時辦畢?
【繳費單未收到之處理】
 Q18繳費單尚未收到,該如何辦理?

Q1、
保留入學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新生因重病、服役或其他特殊事故,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,應填具【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】檢具證明文件於註冊截止前,至教務處申請保留入學資格,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重病之新生,應檢具醫學中心或公立醫院診斷證明,始予受理。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。
  2. 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,得展緩入學,以一年為限(惟因服兵役者不在此限),無須繳納任何費用,並應於翌年開學前提出復學申請辦理註冊,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
Q2、
休學應如何辦理?可休學多久?可否退費?休學後可否提前復學?      TOP
A:
  1. 大學部同學申請休學者,須附家長同意書;因病者須附醫學中心或公立醫院證明;請人代辦者,須另附委託書。
  2. 辦理休學離校手續時,至註冊及課務組網頁下載【學生休退學申請書】【離校手續單】,按照申請單中各欄順序至有關單位分別辦理休學離校手續,經核准後繳回學生證。
  3. 學生因故申請休學,得一次核准一學期、一學年或二學年,休學累計二學年為原則,休學期間應徵服役者,須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延長休學期限,服役期間不受休學累計二學年之限制,服役期滿後,請檢具退伍令申請復學。
  4. 學期考試開始前七日,不接受該學期之休學申請,凡於學期註冊開始後申請休學者,必須先行辦理註冊手續。休學學生應於休學期滿前一星期向註冊組辦理申請復學。
  5. 提前復學之辦理:休學後可於休學期滿前,以學期為單位提前辦理復學,惟應於每學期開學前,完成復學手續。
  6. 開學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辦休學者,退三分之二費用;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辦休學者,退三分之一費用。
Q3、
休學後復學應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休學期滿(或擬提前復學)者,請於復學學期註冊前,檢具休學證明書,並填妥【學生復入學申請書】至教務處註冊及課務組辦理復學。如以服役申請休學者,請另附退伍令等相關證明文件。
Q4、
退學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學生除成績不及格、修業年限屆滿、違反校規勒令退學者外,其他事故申請退學,必須繳交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及有關證明,至教務處辦理申請手續。
  2. 自請退學學生請至註冊及課務組拿取或網頁下載【學生休退學申請書】【離校手續單】,辦理離校手續,並繳回學生證。
  3. 退學離校手續得委託他人代辦,代辦人應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。
  4. 自請退學及勒令退學如在校肄業滿一學期或以上具有成績,其學籍經核准者,得經申請發給修業證明。
  5. 經公告退學學生,未辦妥退學離校手續者,不核發任何證明。
Q5、
學生證遺失,如何辦理補發?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請至學校網頁【各項證件申請】系統線上申請,並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,完成繳費程序後七個工作天再至教務處領取。
  2. 第一次補發繳費工本費100元,第二次補發工本費300元,第三次補發工本費500元。
Q6、
更改學籍資料,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請至註冊及課務組拿取或網頁下載【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】,如係更改姓名或身分證號,請附戶籍謄本正本;更改戶籍地址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更改通訊地址,直接至【學生個人資料整合查詢系統】更正。
Q7、
延修生有無2/3或1/2退學之限制?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延修生修習學分數在九學分(含)以下者不適用。
Q8、
延長修業年限之大學部學生,應繳納多少費用?               TOP
A:
依修習之學分數而定,九學分(含)以下者繳交學分費,十學分(含)以上者,繳交全額學雜費。
Q9、
學生申請中文/英文學期或歷年成績單要到那辦理?何時可拿到成績單?    TOP
A:
  1. 成績單申請一律至【各項證件申請】系統線上申請,並請註明領取方式。
  2. 證件申請作業為電腦連線處理,故請先核對所有申請資料正確無誤後再送出申請,一旦送出申請即無法取消,並請勿重複申請。完成申請會有申請編號,5分鐘後即可領取。
  3. 親自領件:請帶學生証至教務處領取。
  4. 委託領件:請註明委託人,並請委託人出示證明身分證件。
  5. 通訊領件:請至郵局購買匯票,並於信封註明通訊申請證件,寫上系別學號後郵寄至教務處註冊及課務組,於收到匯票後將成績單寄出。(匯票收件人請用「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」全銜,否則不予受理。)
Q10、
在校生申請在學證明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中文在學證明:請持印妥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學生證正本(已蓋妥當學期註冊章)至註冊組,經本組人員核對後於影本加蓋章戳。
  2. 英文在學證明:請至【各項證件申請】系統線上申請,並至註冊課務組領取。
Q11、
中文學位證書更名或遺失該如何辦理補發?                TOP
A:
請至網頁【各項證件申請】線上申請,並至註冊及課務組網頁下載【補發學位證書申請書】,(更名需同時下載【學生變更資本資料申請書】,附戶籍謄本正本)並填寫相關資料。
Q12、
抵免學分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學生入學、轉學或轉系後之首次開學日起至次學期加退選前至【學分 抵免申請系統】登錄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單,各系(所)應於加退選日期截止前審查完峻,並將核予抵免者,另送教務處複核。不論核准抵免學分數多寡,每學期各學生所選學分數,應達該學期修習下限學分規定。
  2. 抵免學分之審核,除共同科目、體育及軍訓科目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審查外,專業科目由各系(所)負責審查。
  3. 研究生核准抵修學分數不得超過規定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 。※相關辦法請參閱「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要點」
Q13、
轉系之申請條件及相關事宜? 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  1. 四年制修業滿一學年者,得轉各系二年級肄業。
  2. 四年制修業滿二學年者,得轉性質相近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系二年級肄業。
  3. 四年制修業滿三學年或二年制滿一學年者,如有特殊原因得轉性質相近系或輔系三年級肄業。
  4. 轉系申請及審查作業時程,原則上於每年五月至七月間實施,【學生轉系申請書】可至註冊組網頁下載。
  5. 相關訊息請參考教務處網頁【學生轉系審查標準】
Q14、
輔系之申請條件為何、中途如何辦理放棄、如何辦理延長修業?      TOP
A:
  1. 申請時間:學生申請選修輔系,應於每一學期辦理加退選期限內,持在校全部成績單與申請書先向主系系主任提出申請,經審查認其確具選讀輔系能力者,送請所選輔系系主任同意,再送教務處請教務長核准。
  2. 申請資格:學士班學生自二年級起至四年級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,於開學後一週內(確定日期請參考行事曆)得提出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輔系,申請書可至註冊及課務組拿取或網頁下載【修讀輔系申請書】
  3. 修讀輔系之學生應就該系必修科目表中指定專業(門)科目至少二十學分做為輔系課程。
  4. 相關訊息請參考教務處公告之適用學年度之【修讀輔系之資格條件】【各系設置輔系辦法】
  5. 如欲中途放棄輔系修讀,請至註冊及課務組下載【放棄修讀輔系申請書】,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間至教務處辦理。
  6. 如修業年限未屆滿而欲留校補修輔系科目與學分,應於畢業最後一學期加退選課期限內,下載【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書】至教務處辦理延長修業年限。
Q15、
雙主修之申請條件為何、中途如何辦理放棄、如何辦理延長修業?     TOP
A:
  1. 申請時間:應於每一學期辦理加退選期限內,持在校全部成績單與申請書先向本系系主任提出申請,經審查認其確具修讀雙主修能力者,送請加修系系主任同意,再送教務處請教務長核准。申請書可至註冊及課務組拿取或網頁下載【修讀雙主修申請書】
  2. 申請資格:
    1. 本校四年制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(二年制學生修畢第三學年第一學期課程),成績優異,得自第二學年(二年制第三學年第二學期)起,申請加修性質不同之他系為雙主修。但四年制第四學年第一學期(二年制第四學年第二學期)起不得修讀雙主修
    2. 申請修讀雙主修學生,其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八十分;或其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十以內,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。各系有特別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  3.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,除應修滿本系規定之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外,並須修滿加修學系指定至少四十學分之科目與學分,始准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。
  4. 請參考教務處公告之適用學年度之【修讀雙主修之資格條件】【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】
  5. 如欲中途放棄雙主修修讀,請至註冊及課務組下載【放棄修讀雙主修申請書】,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間至教務處辦理。
  6. 如修業年限未屆滿而欲留校補修雙主修科目與學分,應於畢業最後一學期加退選課期限內,下載【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書】至教務處辦理延長修業年限。
  7. 加修雙主修學生,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,已修畢本系應修畢業科目學分,而未修畢加修系指定之科目與學分時,如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,本系准予畢業,但畢業後不得重返補修不足雙主修學分。若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,得申請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,仍未修畢加修系規定專業(門)必修科學分者,即取消雙主修資格,以本系學位畢業。
Q16、
如何辦理學程修讀、學程證書如何申請、是否有英文的學程證明?     TOP
A:
  1. 學生於修業年限內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,依行事曆規定日期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,經系主任(所長、指導教授)及選讀學程之系所同意後,送教務處核定後始可修讀。
  2. 各學程要求條件,請參看本校教務處網頁/【學程】
  3. 申請證書請至註冊及課務組表單下載填寫學程證書申請書。
  4. 學程證書只有中文沒有英文。
Q17、
研究所學生離校手續最遲須於何時辦畢?                 TOP
A:
須於次學期註冊前辦畢,如屆時無法完成,則須辦理註冊,已屆修業年限者應予退學。
Q18、
繳費單尚未收到,該如何辦理?                     TOP
A:
請自行至臺灣銀行網站→學雜費網→學生登錄,輸入學號即可列印繳費單,如仍有問題,請電本校出納組。
參觀人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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